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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創作的本心】



很多人覺得創作是很困難的一件事,必須要有獨特的眼光與厲害的技巧。我也曾經這樣認為,但經過這兩年來的探索,我開始發現原來創作真正需要的並非甚麼技巧或專業知識;它唯一需要的,就單純是一顆稚子之心


而為我帶來這啟發的,是《打開狄波諾的思考工具箱》這書中的一段話。這書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 Edward De Bono(愛德華.狄波諾)。他曾創作出「Lateral Thinking 水平思考」以及「Six Thinking Hats六頂思考帽子」等有關「創意思考」的經典概念。


狄波諾認為,很多人覺得只有「從無到有」(例如:寫作、繪畫、憑空想出一條絕世點子)才算創意,但其實有種創意叫「調整過的判斷」。他解釋說:


攝影師與畫家不同,畫家站在畫布前,手上拿着調色盤和畫筆,運用靈感畫出一幅畫;攝影師則帶着相機四處遊走,被某些場景或事物吸引時,便選好角度、構圖和光源等等,將有意識的場景轉化為照片。


「調整過的判斷」就類似攝影師的創造力,作出判斷的人並不是意念的創始者,但是他比別人更早認識到這個意念的潛力,並將它付諸實踐。雖然這種創造力似乎缺乏創造意念的魅力和自我滿足感,但它實際上可能更重要。


發展成熟並付諸實踐的意念,比停留在空想階段的意念重要。許多看似靠創意成功的人,實際上是借用了其他人的初步構想,然後投入創造力加以發揮並付諸實行。


看出意念價值的能力,本身就是一種創造力。一個新意念必須有人看出他的力量,以這種方式發揮意念的人,功勞媲美意念的創始者,應該得同等榮譽。


這說法讓我忽然想通了。過去我一直認定自己缺乏創意與藝術天份,覺得自己不懂畫畫,甚至更早以前,連因為工作緣故要做PPT或者點評廣告點子和設計時,都總有種「你們說了算」的態度:「反正我也沒有甚麼美感,我的意見說出來又有甚麼用?」


也正因如此,對於天生不擅長的很多事情(尤其跟美感、藝術或創意相關的),我情願不去嘗試,更不用說深入學習與鍛鍊技巧。然而,原來這只不過是一個自我逃避的藉口。說穿了,我只是害怕自己的創作「做得不夠好」、「沒水準」,害怕他人的眼光,害怕惹人竊笑,而大概在底層我最害怕的,是要面對與承認自己的失敗。


我發現,原來在我眼中,創作有著一個「好壞對錯」的世俗標準,如果程度不夠還是別丟人現眼好了。


過去幾年「活出自己」的實驗與嘗試,讓我越來越勇於展現真正的自己。這並非說我就此不再介意他人對我的評價,或者不會對自己的創作感到懷疑,而只是因為我越來越清楚甚麼是自己想做的,所以無論他人的評價怎樣或是內心仍然充滿懷疑,我都還是會依然故我地做。


狄波諾那段關於攝影的舉例,剛好讓我想起自己的親身感受。自從搬到台灣以後,我特別喜歡攝影,也越來越喜歡分享我拍的照片。我拍的照片說不上專業,但每張我都很喜歡,每張都有著滿滿的喜悅與感動(有興趣的朋友歡迎追縱我IG)。


大概因為比起「從無到有」,我更喜歡與擅長於「調整過的判斷」這種創作模式。


拍照的時候,我根本沒有想太多這照片會否有人喜歡?會否不夠專業?拍這照能夠為我帶來甚麼?是否能夠為世界帶來改變?


我會拍下某張照片,純粹是因為我跟眼前這風景產生了共鳴,然後這共鳴引領我腦海中浮現出一個畫面,而我很想把這畫面呈現出來。

我想大概很多畫家、作家或導演他們在做的,跟我也沒有太大的差別,也只不過是把自己腦海中的一個畫面或對話呈現出來。唯一的差別只在於他們經過後天的反覆訓練而讓技術變得更精進,又或他們的眼光特別受到他人的喜愛,所以會有人願意以金錢交換他們的創作。然而,我始終相信,一個好的創作者,是不會追逐於觀眾,因為如此一來他就會失去他的眼光與初心。


能夠持續享受創作的人,大概皆像孩子,只是單純把能讓自己有所共鳴的事情呈現出來,至於後續會發生甚麼,就是往後的事了。當我們單純享受創作的時候,最終到底會創造出甚麼來?這創造物他人是否喜歡?最終是否能夠為世界改變?這些問題全都不再重要。


我想,其實生命中的其它創作或許也該如此。


很多人覺得生命難過就是因為彷彿「做也不一定做得好」、「做得好他人也不一定喜歡或需要」、「他人真的喜歡或需要也未必能讓世界改變」、「世界就算真的改變又與我何干?」很多人往往因此舉步不前,讓自己體內的動能越來越殆盡。


其實只要放下這些期待,好好聚焦在當下,好好感受生命中的每個共鳴,然後把每個共鳴轉化出來,無論是透過一篇文章、一張畫、一幅照片、一段充滿感情的分享、口中哼著的一個旋律、臉上的一個笑容,甚麼都好,好好享受每個當下的能量轉化與釋放,就此而已。


而如果你覺得生命中缺乏這些共鳴,那也不用擔心,因為這大概不是因為你的生命出現了甚麼問題,而只是你還未「看見」它們而已。


最通常的情況是,這些共鳴其實有出現但只是你沒有覺察到。那解決方法很簡單,就是好好練習專注就好。一開始不用強逼自己每刻都專注,可能是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專注五分鐘,可能每個月找半天來專注。


另一種情況則是生命實在過份沉悶,根本沒有甚麼事能讓你有所共鳴。那我建議你可以找一些時間讓自己接觸平日沒見過的新奇事。你可以一星期找一天下班回家時走不一樣的路,一個月找一天去一個沒去過的地方、學一個沒接觸過的事情等。


只要當你能夠在生命中慢慢找到有所共鳴的事,那這點共鳴將會像漣漪般在你的心湖中向外擴散開去,讓你遇上更多讓你有所共鳴的事。


踏出第一步永遠最困難。當第一步踏出了,之後的就是往後的一步又一步。就這樣每次專注於眼前的一小步,過沒多久,你就會發現自己已經走了很遠,甚至沒有注意到自己走了多遠,因為你已經被那路途上的風景所深深吸引住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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